【通知】2018年“专转本”选拔报名工作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1-05浏览次数:0文章来源:xgw_scc

 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《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》文件要求,现就我院2018年“专转本”选拔及报名工作通知如下:

  一、报名和填报志愿

  (一)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

  1、大专三年级在籍学生。具体报名条件如下:

  (1)思想品德较好,遵纪守法,身体健康;(2)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,达到毕业要求,能正常毕业;(3)报名时尚未取消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的,不得报考。

  2、我省具有普通高职(专科)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,经民政系统等有关单位按照规定和程序审核后,可参加“专转本”选拔考试。

  (二)选拔方法

  1、普通高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网上报名、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及填报志愿,经学校审核同意后,报名方可生效。

  2、退役士兵持退役证原件报名,审核批准后,方可参加“专转本”考试,单列计划,单独划线录取。

  (三)报考流程及时间

  1. 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

  考生凭身份证、手机号码自行在省教育考试院“专转本”网上综合管理系统中填写报名信息、志愿信息并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。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志愿信息后,即视为确认。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,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不利影响,由考生本人负责。

  报名时间:2018年1月10日至13日,在此之前必须完成网上报名、志愿填写和缴费,逾期不予补报。

  报名网址:http://218.94.50.9/zzbks/index.action,考生报名时,须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145元/人。

  2. 审核

  初审:由各系负责处分审核,报名时没有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记录的,通过初审。

  复审:教务处负责成绩审核,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,达到毕业要求,能正常毕业的学生通过复审。

  审核时间:2018年1月10日至15日。

  (四)填报志愿

  1. 考生报名同时在报名系统内填写志愿。

  2. 今年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在同一批次录取,设有平行志愿、征求志愿和服从志愿。

  平行志愿在报名时同步填报,平行志愿设置A、B、C、D、E五个志愿,每个志愿必须填报具体的专业,按专业投档(允许将同一院校的不同专业作为不同志愿填报。)

  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一并填报,征求平行志愿设A、B、C三个志愿。

  3. 考生所填报志愿须符合本科院校对考生所学专科专业的要求,如本科院校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相关课程提出要求的,考生须填写相关课程成绩。详见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“选拔计划”。

  4.退役士兵在填报志愿时,只能选报指定的接收院校和相关专业(具体要求详见选拔计划)。

  (五)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

  文科类、艺术类、英语类、体育类考试科目:语文、英语、计算机,英语类考生英语试卷不同于其他类考生;理工科类考试科目:高等数学、英语、计算机;日语类考试科目:语文、计算机、日语。满分为400分,省控线按文科类、英语类、日语类、理工科类、艺术类、体育类分别划定。

  大学语文考试内容为基础知识、阅读和写作;计算机考试要求为省级计算机一级水准;英语、日语和高等数学考试科目要求均为高等专科二年级水准。

  三、考试时间

  考试时间定为2018年3月17日。考试前3天,由考生自行上网打印《准考证》。

  四、收费

  考生报名时缴纳报名费10元,考试费45元/科,共计145元。学生报名时,须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。

  五、学生可在报名网站查看《专转本选拔计划表》,教务处收到后会第一时间上传至HELP网,请注意查看。

 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汪老师,电话:62955641。


教务处  

2018年1月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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